[陇文化]南充私立学校占用清代文庙 文管所称:属合理利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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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6日下午,网民空部在南充地方论坛上发布消息称,省重点文物——仪陇文庙已出租给私人办学。空书记发帖称:不要把文庙这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当回事?省重点文物寺庙发生火灾,谁来负责?文物损失谁负责?
昨天下午,成都商报去了仪陇老县城金城镇仪陇文庙,看到几个建筑工人在庙里做装修工作。据当地文化管理部门介绍,这就是有着170年历史的仪陇文庙,建于清道光二十一年(1842年),2012年升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。
仪陇县蓝天学校的法定代表人胡群英说,12月16日,它将成为蓝天学校的新校址。我们经营私立寄宿学校,主要面向留守儿童。虽然是私立学校,但我们是非营利性机构。经过不同级别的报批,最终免费获得了15年的文庙使用权。
仪陇县文化管理研究所所长范启宇对《成都商报》表示,将文庙转移到私立学校是一种合理的使用。因为没有人使用和管理,所以这里的屋顶瓦大面积破损,檩条腐烂漏水严重。在仪陇县文化管理处,成都商报看到一份委托管理协议:蓝田小学于2013年12月至2028年12月取得仪陇文庙委托管理权,用于办学。在此期间,受托人必须对文庙的维护和安全负责。资金方面,专职或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工资每年只需缴纳1万元的安全管理费。在协议中,文庙安全列为第二项。范启瑜坦言,之前最担心无人使用崩溃,现在最担心火灾。范启瑜表示,到目前为止,蓝田小学文庙的装修符合文物保护规定,没有对结构和外观造成破坏。仪陇文庙属于省级保险单位,其委托使用需报省人民政府批准。但范启瑜表示:材料目前正在准备中,尚未上报省政府。
昨日,四川省文物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在文庙等不可移动地面文物的具体保护中,文物管理部门根据《文物法》的规定,欢迎主管单位和个人参与。只要产权不变,只要不损坏文物,只要对文物有保护,我们就批准。关于蓝田小学主持一龙文庙一事,负责人表示,未按程序申请批准,就开始修缮并投入使用,违反了《文化保护法》的规定。但由于学校是公益机构,并未对文庙造成任何损害。所以不会停,但要求尽快办理相关手续。(邓承满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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