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陇文化]文摘:旧时的征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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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世纪30年代,男女平等的思潮在城乡激增,并逐渐普及。年轻男女都有自己的择偶标准。当时的报纸上有青年男女结婚的广告(1931年7月6日上海《民国时报》):
我希望女性能做到十件事:
第一,你要有干净的爱好和能力;第二,要有大体的视野和知识;第三,要有细心周到的思想;第四,要有充足的、有文化的情感;第五,要有管理家庭的兴趣和能力;第六,不看实力(利润);七、不要太强;八、不要太固执己见;九、不看人害羞;十、不要虚荣。
可见当时的年轻人并没有把外貌、年龄、财产放在第一位,而是非常重视自己的学识、智慧和修养,以及管理家庭和财务的能力。
另一个女人,人物:
第一,脸帅,中间部分(等。)是有身材的。如果你看起来很严肃,你就很善良。第二,学习不是在博士阶段,而是在专业知识阶段。第三,人格高尚。四、帅气、健康、精力充沛、干净简单的衣服。五、对于女人的爱,专而不过分,诚而不欺。第六,经济相当独立。七、无烟酒等不良嗜好。八、创造性思维,以及保守能力。
回顾过去,突然之间,在20世纪30年代,女性的择偶观念被拿来和那些认为“嫁得好不如嫁得好”的时尚女性相比较,孰高孰低,真是一个很高的判断。
(摘自《读者俱乐部》2009年第1期)
标题:[陇文化]文摘:旧时的征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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